这章又是爆字数的一章~好开心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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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章
齐国到处都是牧场,它本身就是一片大草原嘛。
庄恕是第一次来皇家的牧场,这里比着平民的地方更加的水草肥美,即便是在这十月天里,这里也依然长着没马蹄的苍草。
庄恕瞧着这草场里面远远的有一处被辟成了一块平地,面积颇为可观,那平地上扎着毡帐,看来是供看管这牧场的兵士休息的地方,离着毡帐不远的空地上面正架着火堆在炙烤一只羊羔。离着火堆再过去一段距离,则坐着那个金光灿灿的三殿下。
季白的装束比之几天前没有大的变化,只是发饰有了些许改变,想来是换了另外一套,但仍然都是金光灿烂的。
他此刻正坐在一块铺着熊皮的胡凳上。那小牛皮靴换了一双样式,正踏在一个做工精美的鎏金马扎上,右腿支撑着他拿着一把金柄弯刀的右手,正在切着面前金盘里面的羊肉,大块的羊肉被他直接用刀刃送到唇边,一口口的慢慢吃着。
而他面前的金盘却是被一个姿容秀丽的乌发少年跪伏着托在头顶的。
这小王子果然是喜欢好看的人,此刻守在他身边的十几个近卫都长得很好看,包括那个托着食物的少年。
庄恕远远瞧着都不太敢过去,他看着那拿着一把弯刀直接片肉吃的三殿下,莫名觉得脸都有些疼,这要一个手滑,会不会切到自己的脸……
他以前不信什么王权霸道这类的气度,可能也没接触过这一类的人,并不能切身体会。如今离着那小殿下越近,他就越是能感觉到自那孩子身上散出的凌厉与压迫,那是一种无形之间的狂霸威势,是常年征战杀伐历练出的血性,并不需要刻意为之,他只要在那里,就已经能使得望着他的人心惊胆寒……
庄恕边走着边觉得双腿有些发软,他现在是确信了,这世上真的有那么一种人,你并不是迫于他的权利,而是只要看着他,那从本心里,本能的就想要臣服于他……
季白小殿下看着远远而来的庄大夫在快到他近前的时候,忽然平地一个趔趄……
这孩子哈哈大笑,扬了扬手中的弯刀朗声说道,“庄大夫不必害怕!本王这把金刀,只吃肉,不杀人!”
庄恕被戳穿了胆怯,倒是没有害臊,到了近前对着那小王子规规矩矩的施了一礼,“草民拜见殿下……”
季白瞧了他作揖的样子,大概是觉得有趣,笑道,“庄大夫不必多礼。你们行礼要穿你们中原的衣服才好看,在本王这里可免了。”
牧民的服装为了便于骑马放牧,均是窄袖窄裤,衣袍的裾摆也比较短,不似中原人的宽大。
庄恕来了齐国自然是入乡随俗,不只是穿着齐人的衣服,连发式也解了髻改结了发辫,只是他没有任何的发饰,衣着也是半旧的老羊皮,远远比不得小殿下那通身的华贵。
季白倒是不嫌弃他,挥手吩咐左右,“赐坐!”
早有仆从抬了同样铺着熊皮的胡凳上来。
“多谢殿下。”
庄恕战战兢兢的坐在下首,并不敢直视季白。
小殿下又笑,一双明眸闪亮,他像是很喜欢庄恕,并不嫌弃这人身份的低微,言语之间很是亲切,“庄大夫不要拘礼,本王与你说话,你可以抬头直视本王,恕你无罪。”
“多谢殿下。”庄恕说着勉强抬了头,还微微送出一个笑意,以示尊敬。
季白见他笑了,似乎高兴了不少,对他回了一笑。
这一笑之下,那一双眸子更显顾盼生辉。
庄恕下意识的又别开了眼睛,这次看着不像是吓的,倒是像在不好意思。
季白也明白自己长得好看,许多人喜欢夸赞他的样貌,他自幼生活在宠爱与崇敬之中,对于自己的一切都是相当自信的,如今他如此礼贤下士,旁人会胆怯害羞他也是可以理解的,这也不再勉强庄恕,只是冲着仆从挥了挥手。
另有一个异族的美少年,端着金盘跪伏在庄恕的脚边。
这少年与其他人不同,他五官更为深刻,生着一双浅碧色的眼眸,头发的颜色也不似其他人那般乌黑,倒是跟季白的那匹战马的毛色有几分相似,阳光下泛着淡金光芒。
庄恕明白,小殿下喜欢漂亮的金灿灿的东西,他面前这个必然是最能得季白欢心的侍从,这能赐给他端盘,应该是对他表示了极大的荣宠与尊敬。
庄恕忙站起了身,学着齐人的样子对着季白重施一礼,诚恳道,“多谢殿下恩赐。”
季白见他如此,那双明亮的火眸里面闪出一丝欣赏之意,而后笑着挥了挥手,“庄大夫不必客气,且尝尝他们烤的这羊肉,与你们中原的吃食相较如何。”
庄恕重又落了坐,但是对着面前金盘里面的羊腿和弯刀就有些为难了……
他也无法,只得暗自咬了咬牙,直接伸手拿起那一大块的羊腿啃了一口……
季白爽朗的笑声又传了出来, “庄大夫为何不用刀?”
庄恕老实回答,“草民怕手滑切到自己……”
季白被他逗的开了怀,笑的前合后仰,直到此刻,这年少的王才终于是露出了一些少年人该有的样子。
“庄大夫真是个有趣的人!”小王子乐完了赞叹了一句,边又吩咐道,“去将那羊腿切了,拿那牙箸一并给庄大夫送过来。”
碧眼金发的少年自退去那火堆旁着人切羊肉,另有仆从送上巾帕来令庄恕能够拭去手上油污。
庄恕没有想到这齐国的皇族平常竟是如此讲究的,牧民其实没有这么多的讲究,这小殿下倒是精细的很。
季白像是看出了他的想法,浅笑着解释一句,“父皇在世时特命了宫里的人要遵照大焉支的习惯,本王幼时是大焉支哺育的,中原话也是大焉支教的,处的久了,自然也是懂得一些。”他口里的大焉支,是对他齐国皇后的尊称。
齐国与中原各国不同,他们的皇帝去世了,皇后会接着服侍下一任的帝王,季白所说的大焉支是他二哥的生母,他父亲去世后便继续做他大哥的大焉支,将来他做了皇帝,这大焉支可能还要继续做他的焉支。不管在中原人看来,这是多么大逆不道有悖人伦的行为,但齐国世代是这样的风俗。
“草民惶恐……”庄恕是知道这些传统的,还知道齐国的大焉支是大周国的公主,他这便忙又起身施礼道,“草民身份卑微,哪里当得皇族礼遇,殿下实在是太过恩重,草民愧不敢受。”
季白瞧他这样反而有些不高兴了,带着些无奈的开口,“本王虽然喜欢你们中原的文化,但是你实在是不必如此多礼,看着很累。还有你说话也不要总是这样,本王虽然自幼跟着二哥读书,但大部分时间都是用在骑射上了,你这般说话,本王还要想上一想,太麻烦。你可明白吗?”
“是!草民……我明白了。”庄恕立马改了口,在小殿下略带赞许的目光中,重又坐了下来。
他这会儿是真的明白了,这小殿下做事全凭自己心意,而且性格强势直接,他对你好,可能是带着些礼遇或者炫耀的心情,但是你要由着他来,不能顺着自己的习惯……好在这孩子有什么说什么,而且脾气似乎并不像传闻里的那样暴虐,倒是也算能相处。
说话的功夫,那一盘羊腿已经切好了端上来,金盘里面的弯刀被换下,上面放着一双镶金的象牙筷子。
庄恕没用过这么名贵的筷子,这一时也不太敢去拿。
季白像是又怕他多礼,忙解释一句,“这是你们中原皇帝贡上来的,本王瞧着好看便拿了几双,但是不称手,这赐予你,你用着就好,不要客气。”
庄恕不敢多话,只能是拿着用了,这筷子确实是好,拿在手里温润如暖玉,却又比金玉轻便很多,而且光洁莹白,瞧着也是赏心悦目。
季白喜欢好看的东西,这瞧着就夸了一句,“庄大夫生的白,这牙箸捏在你的手里,才真正显得好看了。”
庄恕瞬间觉得这小殿下不用这筷子可能不是因为使不惯,而是因为拿到手里显得自己黑……他这想法把自己逗乐了,但是又不敢大笑,只是勾了唇谦虚一句,“殿下过誉了。”
小殿下挑了挑一双浓眉,倒不是怪罪庄恕又在谦虚,只是瞧见了庄恕的笑意,这大夫在他面前这么久了,唯有这一笑才算露出些真心意。
季白心胸开阔,高兴的时候也不计较别人是不是在肚子里笑他,这会儿饶有兴致的问了一句,“庄大夫是哪国人?”
“祖上是梁国的。”
季白点了点头,忽然说了一句,“本王还未去过梁国,听说梁国没有公主。”
庄恕略想了想,点了点头,“对,梁帝只有两位未及舞勺之年的皇子。”
“周国也没有适龄的公主了……”季白说的颇为遗憾,但片刻后一双眸子就又亮了起来,“不过皇兄答应了会为本王也迎娶一位公主做王妃。可惜魏国离得太远,皇兄说他们不能适应北地的风土,而且本王也不喜欢哭哭啼啼的女人……”他说着看向庄恕问了一句,“庄大夫可娶亲了吗?”
庄恕放下了手里的筷子,其实也不是来吃饭的,这意思意思吃两口,别人开始聊天儿了他就认真的开始回答,“尚未娶亲。”
小殿下吃肉倒是没停,他用刀的手法很是纯熟,并不可能切到自己,问话看人都不会耽误他吃东西。
他听得庄恕的回答,颇为惊讶,“庄大夫多大了?”
庄恕有些不太好意思,“已过而立了。”
“庄大夫瞧着年轻……”季白的圆眼睛又亮了,“用你们中原的算法,你比本王要大上一轮。”
庄恕知道他这说的是生辰属相,大十二岁啊……庄恕原本一直自信自己这年纪还能大有所为,这跟这小殿下一比,忽然觉得自己真是老啊,未来的人生好像也没有什么希望了……
小殿下不关心他有没有所为,小殿下好奇的是他为啥不成家。
“庄大夫为何不娶妻呢?”
庄恕笑的很腼腆,“我一个游方郎中,四海漂泊,居无定所的,不好耽误佳人。”
小殿下听他这样说,以为他是没有钱,娶不起老婆,这极为慷慨的挥了挥手,“无妨的,本王有很多女人,可以送给你两个。”
庄恕吓了一跳,心想,自己的女人也可以随便送吗?后来又一想就理解了,季白说的女人,肯定不是他的姬妾,应该是王府里的奴婢,他们齐国人是可以买卖奴隶的,自然也是可以随心情赠送,而且季白身为贵族,又是个备受圣宠的小王子,拥有奴婢的多少是身份地位的一种展现,这赏赐给别人,也是他礼贤下士的一种表示。
但是庄恕不敢要啊,而且他也确实是养不起的,于是他就老实的说了,“多谢殿下美意,只是我这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,便是有人愿意跟了我,我也照顾不好。”
“这好办!”季白又高兴起来,很热心的样子,“本王可以奏请皇兄让庄大夫入太医署,或者你可以到本王的府里专为本王治病,本王不会亏待你的。”
这一步是实现了多少人一生的梦想,多少人一辈子怕是都求不来这样的机会,但是庄恕拒绝了……
他站起了身,跨前两步对着季白极为恭敬的说道,“多谢殿下抬爱,但我一个外族人,实在是难登大雅之堂,更遑论入宫入府了,而且我医术平平,实难当重任。”他说完便规规矩矩按照齐人的方式施礼,双手交叉,单膝跪地,“还请殿下收回成命。”
季白瞧着人这么认真,这是铁了心的拒绝他,生气显得自己没有气度,但是他从小便没有被人拒绝过,这一时也拉不下脸,正僵持,他的近卫领了两个仆人端着两个金盘走了过来。
“殿下,您要的酒送来了。”
小殿下的脸色缓了缓,对着庄恕温言道,“庄大夫先起来吧,尝尝本王府里自己酿的酒。”
这正好是给了个台阶,庄恕也不是个不识时务的人,这顺着也就起了身,“多谢殿下恩赏。”
齐人喝酒不用杯装,用碗。
庄恕看着面前比自己拳头都要大的金碗,仍旧是咬咬牙,端起来仰头闭眼灌下去一大口……
齐人风俗……不管哪里风俗!王子赏赐的酒那都是要干掉的。只是中原的杯小一些而且也很浅,这齐国的酒碗又大又深,庄恕也想一口喝掉,豪气干云一把,但是他实在没有那个本事,一口闷下去不到半碗,一张脸瞬间红到脖子根儿。
齐国气候多变,天气也是冷的多暖的少,酒多是冲劲儿极大的烈酒。庄恕这一口,直从嗓子烧进肚里,冲的他耳边都是“嗡”的一声响,万幸是他没有呛咳出来。
季白看他这个样子就已经明白了他不会喝酒,这忙吩咐左右拿了羊奶来。
庄恕也没功夫再客气,直接拿起装羊奶的银碗灌下去半碗,腹内那火烧火燎才缓了下去。
季白瞧着他笑,一双圆眼睛又是亮晶晶的,但是那眸子里很干净,仿佛是小孩子瞧见了什么好玩儿的东西,单纯的好奇,没有丝毫嘲笑讥讽。
庄恕竟然有些感激这样的眼神,他真心觉得自己这辈子能现眼的事情怕是都现给这小殿下了,反正人家是个殿下,自己是个平民,这丢脸丢到这里反倒没什么好介意的了。
“庄大夫不会喝酒吗?”
小殿下果然还是好奇的问了出来,他十二岁就已经可以自己干掉一坛酒,对于三十了还不会喝酒的庄恕,不好奇是不可能的。
而且这小殿下似乎也不太顾忌别人的脸面和心情,说话十分直接。
庄恕来齐国这两个多月,也了解了一些齐人的性子,这里人行事比较直接,性格也比较悍勇,而且排外很严重,要不是因为他是个大夫,有高超的医术,说不定早就被撵出齐国去了。
这小殿下能对他如此的礼遇,他其实是有些受宠若惊的,这人家问什么,他就很配合的照实了回答。
“不敢欺瞒殿下,我怕喝了酒手会抖,影响施针治病,所以到了这个岁数也没有怎么喝过酒。实在惭愧的很……”
“原来是这样……”小殿下觉得很惊奇,但是他不认同,辩驳了一句,“喝酒不会让手抖的,本王喝上三大坛,依然是百步之外例无虚发,而且是在骑射的时候。”
庄恕笑了,“人和人的体质不同,似殿下这般神勇的,可这四国怕是都找不出第二个了,一般人肯定是及不上您的万一。”
他倒不是在恭维这小殿下,他说的是真心话,他没有见过这么悍勇的少年,别说见了,他以前听都没听说过,四国加起来,那么多的王公贵族,也就只出季白这一个如此骁勇的。
季白听了庄恕的话倒是很高兴,毕竟没有人会不喜欢被别人赞美,哪怕他就生活在赞美之中。
“你们做大夫的人就是精细,以后本王会为你准备羊奶的,你可以不必饮酒。”
季白在庄恕面前其实没有什么架子,这人的那种高贵和自身的凌厉霸气完全是不自觉之间散发出来的,小殿下大概还觉得自己十分的亲和十分的平易近人了……
庄大夫小心的陪着“亲和的平易近人的”小殿下有问必答,他对于自己面前的肉吃的不多,但季白是吃的真多的,酒喝的也多,一碗接着一碗的豪饮,这小王子喝酒倒是没用纯金打造的碗,用的是一尊嵌在镶着红翠宝石金座上的棕黄色斜边小盖,远观起来是个十分华美的酒器。
庄恕是个大夫,而且眼神儿很好,他只一下就看出来了,小殿下拿来喝酒的,是人类的头盖骨……
庄恕没有被吓到,他来齐国之前是了解了一些当地的风俗习惯的,齐人会把战败于他们的部落首领的头颅割下做成酒器,季白十二岁上战场,十五六岁已经独自领兵为他大齐国开疆拓土,他手里的酒器,恐怕不止这一个……
庄恕已经三十岁了,完全懂得不以自己好恶去评判别人是非的道理,所以他尽量的忽略掉那个酒碗,他只是看着面前的这个绝美少年。他在心里默默的佩服,同时也有些感慨,这到底是皇族的,就凭这饭量,这要是我的弟弟我都养不起……
季白的外表看起来其实不是那种很强壮的感觉,他的个头倒是不输给他们齐国的勇士,但他的块头并不大,跟虎背熊腰差的很远,而且这孩子还年轻,脸上轮廓虽深,但五官线条并不坚硬,反倒透着些柔和,那脸是真的精致真的小。庄恕暗暗比了比自己的手,那小殿下的脸也就巴掌大……但这是真能吃啊,那么多的羊肉下去,这都长到哪里去了呢?
庄恕心中的疑惑是不敢说出来的,他瞧着季白面色非常的好,虽然肤色深了些,但看起来威武强健,何况面前的是个十几岁的少年,能吃肯定是好事情,遂收起了他身为医者随时都可能跑出来的仁心,专心的回答小王子的问话。
季白又询问了一些中原的风土人情,这小殿下看起来是真的对中原很感兴趣,对于庄大夫也很是欣赏。
吃吃聊聊时间过的很快,小殿下对于此次的谈话十分的满意,赏赐了庄大夫一副象牙箸,还命人一路护送庄恕回去了住处。